“我在微信上买奶粉,钱转过去了,货没收到,对方就把我拉黑了!”“我在朋友圈卖手表,有客户说没钱,让我先发货,过几天再付钱,谁知就没有下文了!我知道那个人的电话号码,请问你们能不能帮我打个电话给对方……” 近日,仅仅一个下午,海宁市12315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就接到了多个有关微信购物被骗的投诉。“微信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交平台,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;微信购物遭遇骗局,已经不是新鲜的话题了,但这样的事情还是每天都在发生。”海宁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大多数的“微商”都能做到守法诚信,但还是有个别利欲熏心的所谓“微商”,通过微信这个平台,以交易某种商品为诱饵,有意损害交易对象的利益。据了解,除了具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,在微信平台开展的销售活动、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,大部分的微信交易,都属于个人之间的交易,只属于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》规范的范畴,却并不适用《消法》来调整和规范。 对此,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:如要通过微商代理购买商品,首先必须核实“微商”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性,甚至让“微商”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,如果买方不掌握对方的真实个人信息,一旦对方删除微信好友,就无计可施,维权更无从谈起;其次,对于所购买商品的厂名厂址、产地、生产日期、质量等信息尽最大可能予以核实,购物后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,比如购买时的聊天记录、卖家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及截屏、运单号、转账记录等;再次,作为微商需掌握所购产品的真实情况,如果盲目进货甚至进到假货,蒙受损失,维权难度也将相当大。 |